RCEP篇幅最长的知识产权章说了啥?涉商标、域名恶意注册

发布时间 : 2020-11-21 00:11:00来源 :互联网 作者 :欧瑞网 浏览量 : 615

  历经8年,31轮正式谈判,全球最大规模的自由贸易区宣告诞生。11月15日,覆盖15个成员国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顺利签署。

  梳理协定,RCEP共涵盖20个章节,其中第十一章专门对知识产权作了规定。这是RCEP内容最多、篇幅最长的章节,也是我国迄今已签署自贸协定所纳入的内容最全面的知识产权章节。

  据商务部国际司有关负责人介绍,RCEP涵盖了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等广泛内容,在兼顾各国不同发展水平的同时,将显著提高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反对权利滥用

  2020年11月15日,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及东盟10国以视频形式共同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这意味着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将成为一体化大市场。分析认为,协定的签署表明各成员均承诺降低关税、开放市场、减少标准壁垒。

  图据商务部。

  RCEP协定共有20章,包括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等。其中协定内容最多、篇幅最长的章节当属知识产权一章,内含14节,83个条款及2个附件。

  协定指出,知识产权专章旨在通过有效和充分的创造、运用、保护和实施知识产权权利来深化经济一体化和合作,以减少对贸易和投资的扭曲和阻碍;同时考虑各国法律制度差异、经济发展水平和能力,促进创新和创造的需要等。

  RCEP明确鼓励创新传播,增强社会福祉。第一条目标提及,知识产权权利的保护和实施应该有助于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转让及传播,以利于社会和经济福利的方式,推动技术知识的创造者和使用者的共同利益,并且有助于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在原则方面,协定指出缔约方在制定或修改法律法规时,可基于促进公共利益等需求,在对其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至关重要的领域采取必要措施。但也需要采取适当措施,以防止权利人滥用知识产权权利、采取不合理地限制贸易或对国际技术转让产生不利影响。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该条的备注上,RCEP提及缔约方应认识到拥有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并不一定产生市场支配地位。这一观点在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2019年1月印发的《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中亦有体现。

  上述指南提及,经营者拥有知识产权,并不意味着其必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依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分析。

  结合知识产权特点,在推定和认定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还可具体考虑:交易相对人转向具有替代关系的技术或商品的可能性及转换成本;下游市场对利用知识产权所提供商品的依赖程度;以及交易相对人对经营者的制衡能力。

  内容既包括传统知识产权主要议题,体现新趋势

  具体到条款内容,知识产权专章涵盖了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外观设计、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执法、合作、透明度、技术援助等广泛领域。

  图据商务部。

  商务部国际司相关负责人在对RCEP进行解读时表示,知识产权章是RCEP协定内容最多、篇幅最长的章节,也是我国迄今已签署自贸协定所纳入的内容最全面的知识产权章节。内容既包括传统知识产权主要议题,也体现了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新趋势。

  在著作权保护上,RCEP特别提到集体管理组织。据南都记者了解,集体管理组织的成立旨在解决现实中难以逐一获得海量权利人授权的难题。但在垄断、缺乏竞争的情况下,也容易出现信息不透明、分配不公平等质疑。

  为此,RCEP要求每一缔约方应当鼓励集体管理组织以公平、高效、公开透明和对成员负责的方式运作,包括公开和透明地记录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同时,缔约方应认识到促进各自集体管理组织间合作的重要性,以相互确保缔约方之间更容易地许可内容,并鼓励相互转让使用另一缔约方国民的作品。

  在商标保护方面,RCEP对商标的界定门槛,注册申请、权利授予、驰名商标的保护作了规范,还关注到恶意注册商标的问题。协定明确,“每一缔约方应当规定其主管机关有权驳回申请或注销注册根据其法律法规属于恶意的商标申请或商标注册。”

  南都记者此前报道,商标注册“傍名牌”“傍名人”的现象屡见不鲜。有律师告诉南都记者,一些“职业注标人”往往通过蹭热点,注册商标牟利。

  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通报依法驳回“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同日,上海市场监管局对4家申请上述商标的代理机构进行约谈,并处以7万至8万5千元不等的罚款。

  类似针对恶意注册行为的规定,在“不正当竞争”一节中也有涉及。协定称缔约方应建立域名争端解决程序,并在有人以营利为目的恶意注册,或持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域名的情况下,提供适当的救济。此类救济可包括撤销、注销、转让、损害赔偿或禁令等。

  总体来看,上述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RCEP知识产权章在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基础上,全面提升了区域内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水平,为本区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促进提供了平衡、包容的方案,将有助于促进区域内创新合作和可持续发展。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注册人权利与责任
滥用举报
法律法规
会员条款
域名条款
版权声明
帮助中心
常见问题
新手指南
服务与支持
客服邮箱:service@ourui.com
技术反馈:support@ourui.com
不良举报:abuse@ourui.com
联系我们
客服热线:400-8286-567
Q Q:800068865
地址:香港新界葵涌健康街18号恒亚中心7楼2室

欧瑞网-领先的域名注册服务商
Copyright © 2005-2023 欧瑞环球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法律声明 | 隐私政策